医疗专业人士的税务与 GST 要点
医生以何种方式执业——作为个体经营者、通过公司或信托、或作为承包商——决定了其收入如何征税。关键问题通常在于:该收入是否属于个人劳务收入,即对您自身技能与付出的回报。本说明介绍各类执业架构、PSI 规则、个人劳务业务测试(并附互动式自我检查)、服务实体,以及医疗服务的 GST 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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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仅供参考。Kristy Pan & Co. 提供本材料用于普及知识,不构成税务或财务建议,亦未考虑您的具体情况。本信息截至 2026年6月14日 为最新;当政策或法规变动时,我们将尽力更新。在采取行动前请先联系我们。
医生如何执业与收入类型
医疗执业者赚取收入的方式多种多样。有些人作为个体经营者执业;有些人通过个人劳务实体——公司或信托——执业。越来越多的医生在共享安排中运作,例如联合执业或作为租房医生。正确的税务处理取决于收入类型——主要看它是否属于个人劳务收入。
个体经营者
您以自己的名义执业,在个人报税中申报收入,并申报自己的工作相关扣除。
公司或信托
个人劳务实体签约并收款,再向您支付或分配——但 PSI 规则仍可能将收入归属回您本人。
联合执业 / 租房医生
您通过服务实体共享场所、员工与行政(联合执业),或向某中心租用诊室、接诊自己的病人(租房医生)——各自仍独立经营自己的诊所。
承包商或雇员
您作为独立承包商向某中心或医院的业务提供服务,或仅为受雇人员(例如初级或代班医院医生)。
无论采用哪种架构,法律都会穿透至收入的实质。仅仅选择公司或信托,本身并不改变您的所得是否属于个人劳务收入——因此在确定架构之前,值得先了解 PSI 规则。
个人劳务收入与 PSI 规则
个人劳务收入是指主要(超过 50%)作为个人自身技能与付出回报的收入——无论您是直接赚取,还是通过中间实体赚取。大多数门诊费与手术费都属于 PSI。
通常不属于 PSI 的收入包括:
真实的业务架构
由可观的产生收入的资产和/或雇员的工作所产生的收入,而非仅来自您自身的付出。
货物销售
主要来自销售或供应货物的收入,而非来自您的个人劳务。
投资收入
资本的回报——例如租金、利息或股息——而非对您付出的回报。
公司或信托无法分拆或庇护 PSI。
若您的收入属于 PSI,且您不是个人劳务业务,PSI 规则会将该收入归属回您个人,并将您的扣除大致限制在“类似雇员”的开支范围内。您通常不能与配偶分拆,也不能把它留在公司里按公司税率征税。架构改变的是文书,而非税务结果。
您是否属于个人劳务业务?
若在该收入年度您属于个人劳务业务(PSB),PSI 规则便不会限制您。只要满足以下四项测试中的任何一项,您即属于 PSB。
成果测试
您是为产出某项成果而获酬,按需自备工具与设备,并须自费纠正有缺陷的工作。
非关联客户测试
您向两个或以上互不关联的客户提供服务,且通过广告或向公众招揽而获得——而非仅一家诊所或医院。
雇佣测试
您聘用他人(例如雇员)承担至少20%(按市场价值计)的主要工作。
营业场所测试
您维持独立的营业场所,主要用于该项工作,且具有真实经营地点的性质。
这里有一项重要限制。根据80% 规则,若您的 PSI 有80% 或以上来自单一客户,且您不满足成果测试,您便不能简单地自评为 PSB——您需要向 ATO 申请个人劳务业务裁定。
快速自查:PSI 规则是否可能适用于您?
勾选符合您情况的各项——这只是一般性指引,并非 ATO 的裁定。此处内容不会被保存或发送。
符合的项越多,PSI 规则就越可能限制您——也越值得我们聊一聊。本自查仅为一般性指引,并非 ATO 的裁定,亦不能决定您的税务状况。
服务实体与利润分配
服务实体——通常是由风险较低的关联方持有的信托——向诊所提供场所、行政、员工与设备,并收取服务费。运用得当时,这是一种合法且常见的安排。
费用必须商业合理
服务费仅在其商业合理的范围内可予扣除——即针对实际提供的内容、按公平交易(arm’s length)原则收取的费用。仅为将利润转移至关联实体而虚高的费用,会招致第 IVA 部(一般反避税规则)的适用,并可能被 ATO 撤销。
分配利润并非自动安全
即使 PSI 规则不适用——因为您是真实的 PSB,或收入来自真正的业务架构——ATO 仍会依据第 IVA 部及其专业事务所指引,审查利润如何分配给关联方。在家庭成员或关联实体之间分拆利润并非自动安全;该安排须反映真实的贡献与商业实质。
医疗执业者的 GST
大多数真实的医疗服务都GST 豁免。大致而言,凡属 Medicare 覆盖的服务,或在医疗专业中普遍认为是对病人进行适当治疗所必需的服务,即为 GST 豁免。对于日常的病人诊疗,这通常意味着不适用 GST。
但诊所所做的并非一切都属 GST 豁免。某些供应可能为应税,包括:
医疗法律报告
为第三方(如保险公司或法院)而非为病人治疗所准备的某些报告与评估。
非医疗目的的程序
某些并非出于公认医疗目的的整容程序,可能落在 GST 豁免规则之外。
实体之间的费用
诊所与服务实体之间收取的服务费与诊室租金,通常属应税供应,而非病人服务。
诊所赚到的每一元并非都 GST 豁免。
若假定诊所的全部收入都 GST 豁免,可能导致 GST 少报——或在应税供应(医疗法律工作、诊室租金、服务费)使营业额超过登记门槛时遗漏登记。每一类供应都需根据其自身事实来分类,并使诊所的 GST 登记与之相符。我们会审阅这一收入构成,并把分类做对。
我们的协助
我们会就您的执业方式提供合适的架构建议、判定 PSI 规则是否适用于您、设计合规的服务实体与利润分配安排,并把您的 GST 分类与登记做对——使您的税务状况与您实际的工作方式相符。
术语表
- 个人劳务收入(PSI)
- 主要(超过 50%)作为个人技能与付出回报的收入,无论是直接赚取还是通过中间实体赚取。
- 个人劳务业务(PSB)
- 一种身份,在某收入年度满足四项测试中的任何一项即可取得;取得后,PSI 规则便不限制该收入的征税方式。
- 成果测试
- PSB 测试之一,当您为产出某项成果而获酬、自备工具与设备,并须自费纠正有缺陷的工作时即满足。
- 第 IVA 部
- 税法中的一般反避税规则,使 ATO 得以撤销主要为获取税务利益而订立的安排——包括虚高的服务费或人为的利润分拆。
- 服务实体
- 向诊所提供场所、员工、行政与设备,并收取商业合理服务费的实体(通常为信托)。
- 联合执业(associateship)
- 执业者通过服务实体共享场所、员工与行政,同时各自继续独立经营自己诊所的一种安排。
- GST 豁免供应
- 不收取 GST、但供应方仍可申报 GST 抵免的供应——大多数真实的医疗服务都属 GST 豁免。
- 个人劳务实体
- 个人借以提供其个人劳务的公司、合伙或信托——根据 PSI 规则,该收入仍可能归属于个人。
本说明仅含基础知识,取自公开可得的澳大利亚税法——包括个人劳务收入规则、第 IVA 部、服务实体原则,以及医疗服务的 GST 处理。自我检查为简化指引,并非 ATO 的裁定。本材料未考虑您的具体情况,亦不构成建议。在采取行动前,请就您的情况咨询 Kristy Pan & Co.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