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risty Pan & Co.
EN 中文
Kristy Pan & Co. CPA Australia
更新于2026年6月9日
基础知识 *

商业住宿的优惠 GST

当您为28 天或以上的住宿提供商业住宿时,一项优惠可降低这些长期住客所适用的 GST。您可以仅就供应额的一半征收 GST——同时仍可申报进项税抵免——或将该供应作为进项免税处理。本说明介绍第 87 部(Division 87)的运作方式、哪些物业符合条件、长期与短期住宿的规则,并附一个互动式优惠 GST 计算器。

酒店与汽车旅馆 长期住宿 ATO 监管

本说明的中英文 PDF 版本可应要求提供,欢迎联系我们

* 仅供参考。Kristy Pan & Co. 提供本材料用于普及知识,不构成税务或财务建议,亦未考虑您的具体情况。本信息截至 2026年6月9日 为最新;当政策或法规变动时,我们将尽力更新。在采取行动前请先联系我们。

何为这项优惠

大多数应税供应按 10% 征收 GST。但当向个人提供的商业住宿属于长期住宿——即住宿达28 天或以上——时,第 87 部下的一项优惠允许供应方降低该供应的 GST。其目的,是让较长期的住宿在 GST 处理上大致与普通住宅租金保持一致。

对于符合条件的长期住宿,供应方可从两种方式中择一:

按 50% 征收 GST

仅就供应额的一半征收 GST——实际税率约为房价的 5.5%——并仍可就提供该住宿的成本申报进项税抵免

进项免税

将该供应作为进项免税处理——完全不征收 GST——但您随后不能就提供该住宿的成本申报进项税抵免。

须连续采用 12 个月

一经选定,该方式须连续一致地采用 12 个月。这只影响您的销售——您就采购所核算的 GST 不会改变。

取舍

半额 GST 可保留抵免;进项免税则不能。

50% 方式通常适合运营成本较高的供应方——清洁、水电、维修、中介费等——因为您可保留这些成本上的全部进项税抵免。进项免税则可能适合成本极低、可抵回的 GST 不多的情形。正确的选择取决于您的成本结构以及长短期住客的比例,因此在为当年锁定某一方式之前,值得先做测算。


哪些符合条件

商业住宿是指占用商业居住物业的权利,连同作为房价一部分提供的各项内容——通常包括清洁与维护、电、燃气、供暖与制冷,以及电话和电视的使用。仅当物业本身符合条件时,该优惠方可适用。

可符合条件的物业

酒店、汽车旅馆等

酒店、汽车旅馆、小旅馆、青年旅舍与寄宿公寓,以及学校与学生住宿。

营地与场地

房车营地与露营场地,向入住者出租场地及现场住宿。

码头与船舶

设有居住泊位的码头,以及出租作住宿用途的船舶。

养老与退休社区

将住宿作为服务一部分提供的养老院及退休村式住所。

请留意

单独的供应仍按全额 10% 征税。

该优惠覆盖住宿本身以及已计入房价的内容。凡是您在房价之外另行收费的,均属单独供应,按全额 10% 征税——迷你吧商品、餐厅或客房送餐、单独计量的电费、个人洗衣,以及单独计费的电话。请在发票上将这些项目分行列示,使各项适用正确的税率。


长期与短期

这项优惠只关乎住宿时长。短期住宿绝不符合条件。对于长期住宿,住宿的多大部分能享受优惠,取决于该物业是否长期住客为主

不足 28 天——无优惠

不足 28 天的住宿,始终按全额 10% 征收 GST。该优惠对短期住客根本不适用。

以长期为主——整段住宿享优惠

当物业以长期为主——即至少 70% 的住客住满 28 天或以上——时,50% 优惠(或进项免税)适用于每段长期住宿的全部,包括最初的 27 天。

非以长期为主——自第 28 天起享优惠

当长期住客不足 70% 时,优惠仅自第 28 天起适用。住宿的最初 27 天按全额 10% 征税,优惠处理则从第 28 天开始。

实务中的 70% 测试

应用优惠前,先弄清您的住客构成。

您的物业是否「以长期为主」,取决于长期住客的比例——而这一比例可能随季节变动。我们会帮您测算该比例、为每段住宿判定优惠从哪一天起算,并留存可在 ATO 查询时支撑此立场的记录。下方计算器展示的是单段住宿的 GST;至于优惠能否延及最初的 27 天,则由 70% 测试决定。


优惠 GST 计算器

看看在长期住宿上,优惠 GST 与全额 10% 相比如何。输入每晚房价(含 GST)与住宿晚数,即可看到各方式下的 GST 以及 50% 优惠所带来的节省。

长期住宿 GST 探索器

$
拖动或输入含 GST 的每晚房价。
28 晚或以上即为长期住宿。
采用 50% 优惠节省的 GST
$90
$66/晚 × 30 晚
各方式下应缴的 GST

本计算器仅为简化示意。优惠取决于物业是否符合条件,以及「以长期为主」(70%)的测试——后者还决定优惠能否延及最初的 27 天。我们会为您的物业核实正确的处理方式。


我们的协助

我们会评估您的物业是否符合商业居住物业的条件、判断您是否以长期为主,并协助您在 50% 优惠与进项免税之间作出选择。随后,我们处理账务与您 BAS 上的 GST 项目、将仍按全额征税的供应单独列示,并在 12 个月内保持所选方式的一致——使您的长期住宿得到正确处理,进项税抵免也得到保障。

联系我们 阅读 ATO 关于 GST 与住宿的指引

术语表

商业住宿
占用商业居住物业的权利,连同作为房价一部分提供的清洁、电、燃气、供暖与制冷、电话和电视。
商业居住物业
诸如酒店、汽车旅馆、小旅馆、青年旅舍、寄宿公寓、房车营地与露营场地、设有居住泊位的码头、出租的船舶、学校住宿及类似场所等物业。
长期住宿
向个人连续提供 28 天或以上的商业住宿。当至少 70% 的住客住满该期限时,物业即「以长期为主」。
进项免税
一种不征收 GST、且供应方不能就作出该供应的成本申报进项税抵免的供应。
进项税抵免
已登记的企业就其为业务所购物品价格中所含 GST 可申报的抵免,用以减少应向 ATO 缴付的净 GST。
优惠 GST
可适用于长期商业住宿的减征 GST——仅就供应额的 50% 征收 GST,同时仍可申报进项税抵免。
第 87 部
GST 法中就长期商业住宿提供优惠的部分,允许 50% 减征或进项免税处理。
ATO
澳大利亚税务局——负责管理 GST 及其他税种的联邦机构。
免责声明

本说明仅含基础知识,介绍 GST 法第 87 部下针对长期商业住宿的 GST 优惠。计算器为简化示意,不能替代精确计算。本材料未考虑您的具体情况,亦不构成建议。在采取行动前,请就您的情况咨询 Kristy Pan & Co.。